今天和大家聊聊做体验设计的时候,我们到底在设计什么?以及设计的价值是怎么体现?这个话题。
很多人可能有疑问,我们做体验设计,当然设计的是体验啊!可是体验又是什么呢?有多少人真的考虑过体验的真正含义?
一、体验设计到底在设计什么?
唐纳德·诺曼在20世纪90年代《设计心理学》中提出:“用户体验,是指用户在使用某产品过程中积累的对该产品的主观感受、情绪。”这个定义中有三个关键角色,一个是用户,一个是产品,一个是感官体验与行为。
尝试引用辛向阳教授的定义,这里可以简单理解为用户通过媒介(产品)做了在某个场景下以某目的为结果的行为动作。这个过程中,用户产生了不同的感官感觉。
针对体验设计中的“用户”,有时候我们会自然而然地把自己想象成产品的一个用户,这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应该很多人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就如人人都是产品经理一样,在面向设计的时候,很多人都会变成“人人都是用户”,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看法。
《俞军产品方法论》中说:“用户不是自然人,而是需求的集合”。这个乍一听感觉有点难以理解,但是仔细去考虑一下,就会有一种莫名的赞同。如何理解呢?一个自然人个体有不止一个需求,自然个体与需求的关系是一对多的。
只有当某个产品完全满足了某个自然人个体在某个场景下的某类需求时,才可以说这个自然人个体是该产品的一个用户,否则该产品就只能说:此用户属于我,但又不完全属于我。
当我们在说用户体验设计的时候,一般都有一个自己内心的认知,只不过这个认知受限于我们自己所了解的专业范围,会有不同的定义。体验设计中的感官感觉,说白了其实就是人对于物理世界的一种认知知觉。
心理学上有“五感六觉”之说,设计上除了可以利用五感:尊重感、高贵感、安全感、舒适感、愉悦感外,还可以利用: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还有通常人们所指的第六感,一种与知觉类似的能力,是超感官知觉,又称“心觉”。
举个简单例子,我们看到某个事物的时候,有时候下意识的就会做出一些生理反应或者给予一些动作反馈,在事后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此外,还有第七感,时间错觉,称为“时觉”;第八感,是帮助人们维持身体平衡的“空间位置觉”,即空间觉。
莫尼尔中心心理学家赫兹解释为“嗅觉具有情感的特性”,嗅觉比视觉更易于引起身体反应。利用嗅觉的设计可以更为全面地提升人们对产品的感知,带给人们更加丰富的体验。而这种尝试目前在电商领域以及商超中非常常见。
上面说的各种知觉是进行体验设计的一种利用手段。归根于产品来说,其本质往往是为了满足人的某一方面的天性特征(暂定),例如傲慢、贪婪、色欲、嫉妒、暴食、愤怒及怠惰这七种特征在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定义,有的叫人性七宗罪。而体验的衡量维度,在某种程度上其实就是需要放大这种感官。
回归开头的问题,我们在体验设计过程中,到底在设计什么呢?也许到这里,有一个模糊的感觉了,我们在体验设计的时候,其实是在设计某类自然个体在某个场景下使用产品的行为和感官感觉?
国际标准ISO9241-210中是这样定义体验设计的:“人们对于针对使用或期望使用的产品、系统、服务的认知印象和回应。” 好像国际标准也不是那么好理解,如果结合参考辛向阳教授在《交互设计的本质》中定义的交互设计五要素:用户、场景、目的、媒介、行为,似乎对于体验设计到底设计什么会更加清晰了一些。
我们在体验设计过程中,设计的就是在针对某个场景下某类用户使用产品时,用户的行为以及感官,以期更好的实现产品价值,进而达到公司业务目标以及商业价值的过程。
举个例子,在电商引流过程中,都希望用户在进入产品之后,可以停留更长的时间,而一般长时间的停留就会增加转化的可能性。所以,产品运营方想要提升从投放渠道引流过来的用户,一方面增加注册转化(主),一方面提升购物转化(次)。
再说一个例子:有效建立内容与用户的关系连接,是视频平台实现增长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
视频平台利用其所具有的大量优质内容(如影剧综漫、中短视频、新热独家、明星IP等),通过活动营销、广告投放等增长手段渗透至各类场景从而触达更广泛的潜在用户,并完成用户播放转化。而如何完成有效的转化,这个过程就需要利用好人的行为动作和心理感官感觉,让用户持续上瘾。
此刻到了发挥我们作为体验设计师作用了,我们可以利用专业的设计手段,“形、色、字、构、质、动、图”来把需要刺激用户行为、心理感官感觉的信息元素进行包装,合理放大主次信息,引导用户完成我们设定的浏览动线。
利用多样的设计手段包括(色彩心理学、图形映射、样式风格心理塑造、交互动态、眼动规律等)对于剪辑的素材进行视觉化的包装来达到娱乐化的效果,增强短视频的视觉冲击力,从而达到提升转化率(行为引导)和观看体验的效果(感官感觉即五感六觉效应放大)。
针对甜宠类、武侠类 、恐怖类 、悬疑类 、动漫类等不同内容题材以及所对应的投放用户群体特性,营造了丰富的视觉形式投放实验组合及规模化拓展,进而带来有效的数据增长。
二、如何体现我们的设计价值?
我们在聊体验价值之前,我想先说说设计价值,在某种程度上说体验价值就是设计价值的一种。
只是我们把设计价值属性上加以限制,只在体验设计领域来说,就成为了体验设计价值。而实现设计价值的前提需要确认并实现设计目标才行。而我们尝尝把“体验目标”当作设计目标,实际上我们并不可以这样做。
用户体验目标实际上是对用户诉求的目标化,而用户诉求建立在特定的用户群体和特定的情景环境之上,这个群体和情景环境的判断必然是跟业务紧密相连,但是这里并不是说体验目标等于业务目标。他们之间的关系,应该更符合下面的示例。
所以,当我们在说体验设计的时候,不要局限于单纯的界面信息排布、页面之间跳转以及当前页面元素的呈现方式考虑,需要是以提升用户诉求达成过程中的操作行为以及心理感官为目标,研究用户诉求以及业务诉求,并针对产品的不同层面进行针对性设计的行为。毕竟,用户体验设计并不仅仅是“你”理解中的体验范围。
体验设计(Experience Design)是设计产品、流程、事件、服务、全程旅程和环境的实践,重点是用户体验的质量和文化相关的解决方案。但是在公司内的时候,很多人常常说体验如何体验如何,与其本意表达的体验有时候,我们需要多问一句是什么以及为什么。
交互设计(Interaction Design)是定义、设计人造系统的行为设计领域。定义了两个或多个互动个体间的交流内容和结构,使之相互配合,共同达到某种目的。以“在充满社会复杂性的物质世界中嵌入信息技术”为中心。这里说白了,就是两个或多个互动个体之间的信息回朔交流,涉及的行为动作、信息传递过程就是交互设计。
体现我们作为体验设计师的价值,可以借助修改后“五导家”的流程来进行概括:这里的体现我想说明的是我们对于业务场景的梳理、用户研究、设计目标和指标设置以及设计方案输出过程中,体现的我们的输出物及团队配合过程中,我们作为设计师的推动力和专业度。
具体来说,可以根据各个环节进行输出物界定价值体现:
之前,也有人曾问过我,我在团队里的价值体现在什么地方?我的回复其实就是上面在不同节点中列举的输出物,但是结果嘛,问我的人笑而不语。后面我从其他朋友那里进行深入细聊之后,才发现并不是自己回答的答案有问题。而是自己回答的思维维度有问题。从宏观上可以分为叫好的设计价值和叫卖的商业价值。
而我们不断地拆分颗粒度的宽度之后,其实最终物化的呈现输出物还是上面列表中举例的东西。
这里的『颗粒度』,指在某一维度,由上限和下限组成的双层筛选区间。维度可以无限拆分,设计师应尽可能思考细小的颗粒度;但是,不同用户诉求涉及的场景任务颗粒度不一样,设计师要根据具体业务组合出各种可能性,通过用户诉求的集合场景使用去验证最优方案。
当然我们也可以结合产品的不同生命周期去定位自己的角色,在不同的阶段时刻保持owner意识,一定程度上去做一个推动者,而不是一个被动的执行者。毕竟个人的价值体现除了我们的专业输出,团队的价值角色定位也是我们价值的一种体现方式。
面对不同的体验需求,我们需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同时在需要我们表现或展示我们的设计定位以及价值的时候,要有理有据的让别人信服。毕竟,设计就是一场辩论,我们需要时刻准备着。
参考文章:全民短视频时代的增长设计:优酷短视频广告设计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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